为切实维护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的寄递物品安全,规范寄递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邮政局、国家安全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商务部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出明确要求。
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7月20日至9月20日),凡涉及北京、天津、上海、青岛、沈阳、秦皇岛6个奥运赛区城市的寄递业务,寄件人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否则邮政管理部门将不予收寄。
邮政企业和其他寄递服务企业对寄件人交寄的信件以外的物品必须当面开启验视内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收寄。对各类禁寄物品、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如机电装置、粉末、不明金属、装有不明气体或液体的密闭装置等)或寄件人拒绝验视的,一律不予收寄。
邮政企业和其他寄递服务企业在收寄物品时,应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认真登记寄递物品和收寄件人信息,主动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查验。凡发现交寄含有禁寄物品的邮件或快件的,国家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寄件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